• 索引號: 014236233/2023-03281 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其他    通知
    發布機構: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文號: 通政辦發〔2023〕32號
    成文日期: 2023-06-28 發布日期: 2023-06-28 有效性: 有效
    名稱: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索引號: 014236233/2023-03281
    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其他    通知
    發布機構: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文號: 通政辦發〔2023〕32號
    成文日期: 2023-06-28
    發布日期: 2023-06-28
    有效性: 有效
    名稱: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來源: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3-06-29 14:10 累計次數: 字體:[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

    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南通高新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通州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通州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燃氣突發事件的危害,高效、有序地進行燃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燃氣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區燃氣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7)《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8)《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9)《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101號)

    (10)《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1)《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CJJ51-2016)

    (12)《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20)

    (13)《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

    (14)《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6號)

    (15)《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75號)

    (16)《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22〕32號)

    (17)《市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版)的通知》(通政發〔2020〕46號)

    1.3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燃氣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建立健全應對燃氣突發事件的有效機制。

    (2)預防為主、長效管理。以保障城鎮燃氣安全為目標,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強化政府監管與企業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確保燃氣設施的安全運行,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區各有關部門和燃氣企業的相應職責,有效的處置燃氣突發事件。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通州區行政區域內燃氣儲罐、管道泄漏事故及其引發火災、爆燃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具體包括:

    (1)城區管道燃氣設施因燃氣管道腐蝕、城市道路改造等因素導致燃氣管道損壞引發燃氣泄漏爆燃事故,繼而造成大面積停氣事故。

    (2)液化石油氣儲配站、天然氣儲配站工藝裝置、設施發生故障引發燃氣泄漏,從而引發燃氣爆燃事故。

    (3)燃氣設施因地震、洪水、冰雪凝凍等自然災害導致城市燃氣管網輸送受阻,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氣,或造成我區某些地處低洼地帶的液化石油氣儲配站、天然氣加氣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等事故,導致城鎮氣源終止,或造成燃氣泄漏爆燃事故。

    (4)由于居民用戶、企業用戶使用操作不當,造成較大影響的燃氣泄漏、爆燃事故以及管道燃氣停氣事故。

    1.5 事件分級

    在燃氣生產、儲存、輸配、運輸、使用等過程中,發生設備故障、燃氣泄漏且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而引起的火災、爆炸、停氣等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1.5.1 特別重大事故(I級):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燃氣突發事件;

    (2)造成1億元以上經濟損失的燃氣突發事件;

    (3)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燃氣突發事件;

    (4)燃氣設施發生故障或氣源供應不足,影響5萬戶以上居民正常供氣,連續停止供氣48小時以上。

    1.5.2 重大事故(II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的燃氣突發事件;

    (2)造成5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經濟損失燃氣突發事件;

    (3)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燃氣突發事件;

    (4)燃氣設施發生故障或氣源供應不足,影響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正常供氣,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

    1.5.3 較大事故(Ⅲ級)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的燃氣突發事件;

    (2)造成1千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燃氣突發事件;

    (3)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燃氣突發事件;

    (4)燃氣設施發生故障或氣源供應不足,影響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正常供氣,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

    1.5.4 一般事故(Ⅳ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的燃氣突發事件;

    (2)造成1千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燃氣突發事件;

    (3)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下的燃氣突發事件;

    (4)燃氣設施發生故障或氣源供應不足,影響1萬戶以下片區性居民正常供氣,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

    (5)城市道路埋地燃氣管道發生大量燃氣泄漏,未能有效控制;

    (6)液化氣罐裝站、儲配站、運輸槽車等發生大量液化石油氣泄漏,未能有效控制;

    (7)天然氣門站、儲配站、加氣(母)站、高壓管線發生大量燃氣泄漏,短時間無法控制。

    2 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救援行動組。

    2.1 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及主要職責

    2.1.1 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區政府分管領導。

    副指揮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及住房城鄉建設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主要領導。

    成員:區委宣傳部,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公安局、城管局、衛生健康委、通州生態環境局、氣象局、消防救援大隊、供電公司等單位相關負責人。

    2.1.2 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研究決定全區城市燃氣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本預案。

    (2)指揮和協調全區燃氣事故的處置。

    (3)擬定全區燃氣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總結部署全區年度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對相關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做出決策,下達指令,初判為I級、II級、Ⅲ級燃氣突發事件時,指示區政府辦公室在規定流程和時限范圍內向市政府辦公室報告。

    (5)組織燃氣重大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6)負責本行政區域燃氣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7)根據應急事件的發展趨勢和處置效果,及時調整應急處置行動,適時宣布和應急結束。

    (8)負責重大燃氣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發布。

    (9)指導重大燃氣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2.2 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其主要職責

    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聯絡人組成。

    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1)負責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地點并通知領導小組成員參加領導小組會議。

    (2)根據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及時傳達和執行區政府等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3)負責救援車輛的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組織人力、物力支援。

    (4)負責收集情況,了解事故現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態的發展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

    (5)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審查我區燃氣重大事故的新聞發布稿件,編發事故應急情況簡報。

    (6)負責應急響應期間專家工作小組的聯絡,指導我區利用城建檔案,為事故發生地的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基礎性資料。

    (7)組織我區范圍燃氣事故應急知識宣傳。

    (8)按照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指示,負責我區燃氣事故損失的匯總上報工作。

    2.3 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區委宣傳部:負責把握險情、搶救等應急工作的宣傳導向,組織、指導區內新聞單位做好有關宣傳工作,幫助協調區外新聞單位做好宣傳工作。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及時了解我區燃氣重大事故情況,判定事故等級,啟動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送區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執行;根據區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燃氣專家赴事故發生地開展應急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按照區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協助對事故進行調查。

    區應急局:根據區政府授權或委托,牽頭組織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燃氣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除專用搶險車輛外的運輸工具(取得道路運輸許可證)數量、分布、功能、使用狀態的登記備案外,還要根據現場應急救援需要,迅速協調相關車輛和駕駛員用于現場應急裝備、人員疏散、搶險物資和必要生活資料的運輸。

    區財政局:負責燃氣事故應急資金籌措、安排和撥付。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消防官兵參與事故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維持事故區的治安及秩序,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確保交通安全和搶險物資運輸暢通。

    區市場監管局:參與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制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

    區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醫療急救隊伍,搶救事故傷病人員。

    通州生態環境局:協調組織開展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提出污染控制和處置意見,參與事故處置與事故調查處理。

    區氣象局:負責對天氣氣候、雨情的監測和預警預報,適時發布災害性天氣的預警、預測、預報。

    區供電公司:負責事故地區供電設施的搶修,保證事故地區正常供電和搶險照明的需要。

    2.4 現場救援行動組及其職責

    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組成若干現場救援行動組,一旦發生較大以上(Ⅲ級)突發燃氣事故,立即開展有關工作。

    (1)事故救援組:由區消防救援大隊牽頭,事發地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公安局、市場監管局、應急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和相關燃氣企業組成。

    主要職責:根據指示迅速組織消防人員、燃氣企業趕赴事故現場,查找并控制泄漏源,制止燃氣的進一步泄漏和擴散;全力以赴撲滅火災,對泄漏、燃爆的燃氣設施實施洗消;疏散受災群眾,營救受傷人員;按職責做好調查取證等工作。

    (2)安全保衛組:由區公安局牽頭,事發地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交通運輸局組成。

    主要職責: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工作,維護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做好現場交通疏解工作,保證救援時的交通暢通,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和周邊人員、財產、政府機關及重要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故。

    (3)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相關新聞媒體組成。

    主要職責: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市民介紹事故的真相,對應急救援的相關情況進行及時報道,協助區應急指揮部做好群眾的穩定工作。

    (4)事故調查組:由區政府或委托區應急局牽頭,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事發地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及專家組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協調成員單位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改進和防范措施,屬于責任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單位)或個人提出處理意見。

    (5)醫療衛生組:由區衛生健康委牽頭,相關醫療衛生機構組成。

    主要職責:做好醫療救護隊伍、救護車輛的組織,實施對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轉移和后續救治等工作。

    (6)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牽頭,區城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局、通州生態環境局組成。

    主要職責:迅速修復受損設施,盡快恢復供水、供電、供氣和通信等,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生活需要;幫助受災企業、單位盡快恢復生產;協調有關部門搞好受災群眾的安撫和穩定事項;對收到污染的土地、水源進行治理和修復。

    2.5 燃氣企業應急搶險隊伍

    區各燃氣企業根據《通州區燃氣事故應急預案》,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與企業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應急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儀器機具、交通通信工具,并定期組織演練。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建立健全預警機制,全面推進反恐怖達標建設,推進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燃氣用戶開展應急知識宣傳,自覺接受區應急指揮部的調度安排。

    2.6 應急聯動機制

    (1)建立燃氣突發事件處理聯動機制,在與現有110、119報警和燃氣搶險信息聯動的基礎上,整合形成事故信息聯動系統,保持與各專業搶險隊伍的聯系,保證信息暢通,確保搶險救災的聯動效果。

    (2)區各燃氣企業除負責本單位燃氣安全事故的搶救工作外,有義務服從調配參與全區燃氣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3 預防預警機制

    3.1 預防

    區各燃氣企業,在嚴格落實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應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良好工作狀態。同時南通華潤燃氣有限公司須落實好巡查、巡線、入戶檢查制度,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3.2 監測及預警

    3.2.1 監測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和燃氣經營企業負責建立本區域、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信息監控系統,對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控。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收集、匯總燃氣行業的安全生產信息,組織開展風險分析,建立我區燃氣安全監管體系,對我區燃氣設施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3 預警

    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監測信息與預測分析結果,參照燃氣突發事件分級標準,對可能發生和可預警的燃氣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根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由高到低劃分為I級(特別嚴重)、II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四個級別,并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預警信息要包括可能發生的燃氣突發事件的時間、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相關措施等。區應急指揮部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情況,適時依職權調整預警級別。

    區應急指揮部確認可能導致燃氣突發事件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單位采取相應措施預防事故發生。

    4 應急處置

    4.1 事故報告

    4.1.1 報告程序

    (1)燃氣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110、119、12345報告。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各有關部門及單位、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派員前往現場,確認是否屬于燃氣突發事件。

    (2)發生突發事件后,事發地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或區主管部門要在事件發生后15分鐘內向區政府辦公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一般以上突發事件,區政府辦公室經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30分鐘內向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3)對達到或可能達到重特大突發事件標準的情況,以及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熱點、焦點事件要加強分析研判,不拘泥于分級標準和信息報告相關規定,立即電話報告,同時抓緊上報書面信息。

    4.1.2 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事故單位的生產規模、氣源廠座數、氣源來源等。

    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事故的簡要經過。

    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需要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1.3 相關記錄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組織、協調、保障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2 分級響應

    按燃氣事故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時間,應急響應分別為I級、II級、Ⅲ級、Ⅳ級。

    一般燃氣事故(Ⅳ級)發生后,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迅速聯系區燃氣行業主管單位,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快速修復、恢復重建等方面工作,并及時向區政府和市應急處置機構辦公室報告。

    發生較大燃氣突發事故(Ⅲ級)時,區應急指揮部立即聯絡各個成員單位,組織協調現場救援組按各自職責分工實施搶險救援行動,同時將情況上報區政府。

    發生重大以上燃氣突發事故(I、II級)時,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經區應急指揮部同意并報區政府批準后啟動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3 響應行動

    燃氣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區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并做到:

    (1)服從區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置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2)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影、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 指揮和協調

    (1)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燃氣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分析事故的嚴重程度,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處置建議,由區應急指揮部進行決策,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并報告區政府。

    (2)第一時間內組織召開區應急指揮部成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到位后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3)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迅速與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立聯系,了解并核實有關事故和處置情況;區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工作;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并收集、匯總事故發生情況和各部門意見,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范圍,隨時向區政府匯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

    (4)區應急指揮部適時召開成員單位和專家會議,根據事故和應急情況提出燃氣系統的搶險、搶修、臨時供氣等工作方案,組織工作組赴現場協助、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5)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要按照本部門的職責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堅守崗位并確保聯絡暢通。

    (6)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所需的搶險救援物資、力量需要跨區域支援的,應報告區應急指揮部統一調配。

    4.5擴大響應

    4.5.1擴大響應的條件

    當發生Ⅲ級以上燃氣突發事件后,基本應急程序難以有效控制事態;出現跨地區、大面積和可能發展為II級以上燃氣突發事件的態勢;當燃氣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十分嚴重,超出通州區自身控制能力范圍,需要其它城市提供援助和支持的。

    4.5.2 擴大響應的處置措施

    (1)出現擴大應急條件后,在區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擴大搶險救災的資源使用、征用、調用的范圍和數量,必要時依法動用一切可以動用的資源;

    (2)當我區無法控制時,區政府將情況立即上報市應急指揮中心,由市政府直接指揮或授權區政府指揮。

    4.6信息發布

    燃氣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由區應急指揮部統一管理,并會同區委宣傳部統一實施,確保信息準確、及時傳遞。

    4.7應急結束

    燃氣突發事件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依據法定程序,經區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解除災情,終止應急狀態,轉入后期處置程序。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對燃氣安全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對受災群眾應做好安撫、救助工作,保證群眾生活需要,維護社會穩定。

    5.2 調查和總結

    區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應急處置情況,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評估與分析,認真總結事故教訓,并提出改進措施,及時完善應急預案。

    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調查中查明的事實;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事故結論;各種必要的附件;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 應急保障

    6.1 通訊保障

    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應急通訊網絡的建設和維護,協調有關電信運營商負責應急狀態有線、無線通訊網絡的正常使用和維護,確保應急救援機構之間信息通暢。

    應急處置機構成員單位和燃氣企業搶修隊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建立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和聯絡員電話通訊錄,統一管理,及時更新下發各成員單位。

    現場救援行動組負責事故現場通信聯絡,保證上傳下達,同時利用消防隊伍和燃氣專業搶險隊伍等現有設備建立無線對講通訊網絡,保證指揮通訊暢通。

    6.2 應急搶險裝備保障

    區各燃氣企業應根據處置燃氣突發事件的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搶險裝備,建立和完善應急搶險裝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確保應急搶險裝備處于良好狀態。

    區消防救援大隊應在現有消防裝備的基礎上,完善專業處置液化石油氣、天然氣泄漏的應急搶險裝備。

    燃氣事故應急處置機構應掌握各燃氣專業搶險隊伍應急搶險裝備的儲備和分布情況,并進行定期檢查。

    根據處置燃氣突發事件的需要,現場救援行動組決定調用應急搶險裝備時,裝備產權單位應堅決執行,迅速將應急搶險裝備送達現場,并派專人負責現場操作和維護。

    6.3 應急隊伍保障

    區消防救援大隊要充分發揮消防隊伍在技術裝備上的優勢,負責組織消防隊員進行系統的燃氣專業搶險知識培訓,提高處置燃氣突發事件的能力。

    區各燃氣企業應加強燃氣搶險隊伍建設,通過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等手段提高燃氣搶險隊伍的綜合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6.4 交通治安保障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除專用搶險車輛外的運輸、起重車輛和交通工具數量、分布、功能、使用狀態的登記備案外,還要根據現場應急救援需要,迅速征調相關車輛和人員用于現場應急裝備、人員疏散、搶險物資和必要生活資料的運輸。

    區公安局負責現場交通管制和指揮疏導,維持交通秩序,確保應急搶險裝備、人員和物資運輸暢通;負責組織設置警戒線,控制和保護現場。

    6.5 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健康委做好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有關應急物資準備工作,確保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6.6 經費保障

    區財政局應保障應急處置燃氣突發事件所需經費。

    為處置燃氣突發事件,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由區財政按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7 宣傳、培訓與演練

    7.1 宣傳教育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

    區各燃氣企業應向燃氣用戶發放安全用氣手冊,進行安全用氣宣傳。

    7.2 培訓

    各級應急處置機構應對相關人員進行燃氣安全常識、應急搶險知識等培訓,提高應急搶險救援能力。

    區各燃氣企業應加強對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處置燃氣安全事件的能力;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3 演練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工作。區各燃氣企業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定期組織本企業開展應急演練。

    7.4 責任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區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區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對在燃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拒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燃氣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責任人,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需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時,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修訂,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8.2 制訂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制訂和解釋工作。

    8.3 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doc

    解讀:點擊查看

    亚洲日韩欧美综合在线的_亚洲午夜精品无码专区在线观看W_国产一级性爱免费片_中文字幕乱码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