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6233/2023-03506 | 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氣象、水文、測繪、地震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3〕33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7-04 | 發布日期: | 2023-07-0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
索引號: | 014236233/2023-03506 | ||||
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氣象、水文、測繪、地震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3〕33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7-04 | ||||
發布日期: | 2023-07-04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
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南通高新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通州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通州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規范應急救援行為,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江蘇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江蘇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南通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南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通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通州區行政區域內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特殊類土災害、地面沉降、地裂縫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把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3)分級管理,快速應對。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完善聯動協調和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快速、果斷、準確有效應對突發地質災害。
2突發地質災害等級
2.1 地質災害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Ⅰ級)、大型(Ⅱ級)、中型(Ⅲ級)、小型(Ⅳ級)四級。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下同),或潛在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2.2 分級響應
根據地質災害分級情況,依據災情的嚴重程度,將應急響應級別依次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
應對小型地質災害,啟動Ⅳ級響應:由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應急工作。視情向市政府提請支援。
應對中型、大型或特大型地質災害,分別啟動Ⅲ級、Ⅱ級和Ⅰ級響應:成立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做好先期工作。接受省、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并提供后勤保障。
3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3.1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長:區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副區長或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必要時,區長擔任指揮長,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副區長擔任第一副指揮長。
副指揮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應急局、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區委宣傳部、區人武部、區發展改革委、區教育體育局、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文廣旅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民宗局、通州生態環境局、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融媒體中心、區紅十字會、團區委、區供電公司、江蘇有線通州分公司、中國電信通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通州分公司、通州聯通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
區指揮部主要職責:全面負責區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救援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決定啟動或終止全區地質災害應急預警和應急救援行動,指導地質災害的應急反應各階段的決策,向各成員單位和現場指揮部下達命令;向上級部門報告地質災害信息及處置情況,決定是否請求市級及鄰近縣(市、區)支援;決定應急經費安排、審定應急經費預算;承擔有關地質災害的應急和救災的重大事項。
3.2成員單位及職責
區應急局:根據險情、災情報告,向區政府提出應急響應建議;承擔區指揮部日常工作,協助區領導做好綜合協調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災情報告制度,負責災情統計;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等;根據險情、災情,提出區級救災方案,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調撥,管理、分配上級下撥救災款物及監督使用工作;組織開展突發地質災害調查評估工作;指導、幫助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因地質災害引發事故的應急工作,協調專家參與。
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建立與區應急局預警協調機制,負責提供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應急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險情、災情和救災信息新聞發布的組織和管理;加強輿情收集、分析,正確引導輿論導向;協調、指導新聞宣傳報道和地質災害應急避險科普知識宣傳工作;統籌志愿服務工作。
區人武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與工程搶險、重要目標防衛、人員搜救、轉移災民和治安防控工作,必要時根據區委、區政府要求,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
區發展改革委:組織救災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協調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保障工作;負責提出災毀工程項目重建方案的意見和建議,參與制定災后重建方案;負責組織指導受災害威脅企業人員疏散轉移并開展自救互救;協調相關企業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
區教育體育局:負責統計教育系統災情;指導各類學校開展地質災害防范知識教育、避災應急演練;按照上級部署要求,安排做好學校師生疏散轉移;組織修復受損壞校舍或應急調配教育資源,妥善解決災區學生的就學問題。
區公安局: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組織救災現場治安警戒,協助組織災區群眾安全撤離或轉移;依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保護,嚴懲危害救災的違法犯罪行為;做好遇難人員的身份確認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養老院等社會福利機構救災救助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遇難人員遺體火化等殯儀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區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資金保障工作;協助區應急局做好上級下撥資金的分配和管理。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開展災區危房及其附屬設施和重要建(構)筑物的安全調查檢查和鑒定,指導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協助做好危房人員的疏散轉移;負責全區地震監測預報管理,提供地震信息資料;組織對災區市政公用設施進行防護、巡查、搶修和排險,盡快恢復災區供水、供氣;協助做好公園、廣場、綠地等應急避難場所的開放。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恢復被毀壞的干線公路、航道等基礎設施,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路線的暢通;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標志,警示過往車輛和行人;負責組織運送救災應急物資、搶險救災人員以及需轉移災民的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
區水利局:負責水利工程的災情統計;負責組織搶修受損的水利設施;做好因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洪澇災害的處置。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受災情況統計;協調、指導牲畜家禽的防疫工作;負責農業應急救災資金、救災化肥、備荒種子等管理和災后恢復生產。
區商務局:負責商貿企業受災情況統計;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市場監測工作,協調做好生活必需品等救災物資的供應保障工作;指導商貿企業災后恢復經營和市場供應。
區文廣旅局:組織文物受損情況統計及重點文物建筑加固;協調旅游景區地質災害預防、監測、險情排查和旅游設施的保護、排險,修復被毀的旅游設施;組織、協調旅行社統計在災區的旅游團和國(境)內外游客情況并有序撤離;開展游客防災知識宣傳教育;協調有條件的旅游景區作為應急避險場所對社會開放。
區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受傷人員的現場救治、轉運、收治入院、災民臨時安置點的醫療保障和健康教育工作;負責災區和臨時安置點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與報告、調查與處理,組織重點人群預防接種、飲用水監測與消毒、環境衛生學評價,指導開展環境衛生消殺、部分法定傳染病病人尸體的消毒處理和衛生宣教等工作;負責傷情、病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收集報告等工作。
區市場監管局:組織應急救援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安全監督與管理;組織災后特種設備安全評估與監管。負責整頓和規范災后市場經濟秩序。
區民宗局:協調有關單位、宗教場所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并督促有關單位、宗教場所開展地質災害預防、監測、搶險及災害重建工作。
通州生態環境局:組織對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環境問題開展摸排、管控;加強對受災地區飲用水源、環境的監測,指導、督促產生次生環境污染的單位及所在鎮(街道)做好環境污染控制工作。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消防救援隊伍參加人員搜救、應急排險等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區融媒體中心、江蘇有線通州分公司: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搶修廣電基礎設施,協助區委宣傳部做好新聞報道及發布等工作。
區氣象局:負責及時提供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所需的氣象資料信息,對災區的氣象條件進行監測預報;在地質災害易發地區,布設多要素自動觀測站,時刻監測氣象要素的特殊變化,做好中期預測、臨近預報、災情實時監測。
區紅十字會:組織開展社會募捐、參與推動獻血等活動,組織、指導紅十字志愿者參加搶險救災等。
團區委:組織團員、青年開展應急志愿服務,引導青年志愿者積極參加搶險救災。
區供電公司:負責災區電力設施搶修,確保災區電力供應。
中國電信通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通州分公司、通州聯通:負責地質災害發生地通信網絡保障,確保通信人員和設施安全。
3.3辦事機構及職責
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應急局,主任由區應急局主要負責人兼任,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人為聯絡員。
區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迅速了解、收集、匯總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救災等方案;貫徹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督促成員單位、南通高新區和各鎮(街道)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應急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會,開展地質災害治理、救援宣傳活動;承辦指揮部會務、文件起草與辦理、應急值班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 預防和預警
4.1 預防措施
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區應急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教育體育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于每年初編制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標明轄區內突發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類型、分布以及防災責任人,說明主要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范期和區域,提出年度工作目標,制訂具體有效的預防措施,報區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指導易發鎮(街道)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隱患巡查制度,督促其落實好巡查檢查工作;做好主汛期、持續強降雨、臺風暴雨等極端天氣時段應急處突工作,落實好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確保地質災害信息渠道暢通,提高地質災害預警和第一時間應急救援能力。
4.2 風險預警
4.2.1 預警信息發布
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區氣象局,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地質災害進行分析研判,形成預警信息。預警信息發布實行嚴格的審簽制度。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會商,形成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后,按程序報批、發布。預警信息內容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位置、規模及影響范圍等。
Ⅳ級(藍色)預警信息:由區政府主要領導簽發,并報市政府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應急局。
Ⅲ級(黃色)預警信息:經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向市政府提出預警建議,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同時向省政府報告。
Ⅱ級(橙色)、Ⅰ級(紅色)預警信息:經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向市政府提出預警建議,由市政府主要領導簽發,同時向省政府報告。
預警信息發布由區應急局扎口管理,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等信息傳播單位應當準確、及時地傳播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緊急時可通過警報器、宣傳車等方式發布;特別緊急時,應組織人員逐戶通知。預警信息發布單位要加強對預警信息動態管理,根據事態發展變化,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更新預警信息內容。
4.2.2 預警響應
發出或收到預警信息的鎮(街道)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及成員部門自動啟動相應預警響應,進入預警狀態,履行各自職責。
(一)Ⅳ級預警響應
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通信聯絡暢通;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密切關注雨情、水情變化趨勢,做好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相關準備工作;各鎮(街道)及村(居)加大對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排查、巡查和監測力度,隨時報告險情、災情。
(二)Ⅲ級預警響應
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預警區內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24小時巡查與監測,應急調查隊伍與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做好出發準備工作。
(三)Ⅱ級預警響應
在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區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參加應急值班或帶班;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急值班人員收集6小時內雨情和地質災害險情實時信息,供指揮部決策參考;預警區域內的鎮(街道)地質災害指揮機構辦公室負責同志參加應急值班或帶班;群測群防組織及相關責任人必須督促、落實專人對預警區域內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24小時巡查與監測;應急調查隊伍與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隨時準備出發;必要時,及時組織預警區域內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群眾撤離至安全區域。
(四)Ⅰ級預警響應
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區指揮部領導參加應急值班或帶班;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急值班人員收集1小時內雨情和地質災害險情實時信息供指揮部決策參考;視情況組織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群眾撤離避讓,并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地質災害危險區域。
4.2.3 預警響應調整和終止
預警響應級別可視氣象預報及實時雨情、水情監測情況確定或逐步升(降)級。超出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時限,未再發布新的黃色預警以上地質災害風險預警或在預警時段內未發生地質災害險(災)情,預警響應自動終止,并由原預警信息發布單位解除預警信息。
5 先期應急處置
當發生地質災害險(災)情時,指揮部根據發生險(災)情等級,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5.1 險(災)情速報
速報內容包括:地質災害險(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規模、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引發因素、發展趨勢和處置情況。
有關單位或個人發現重要地質災害險(災)情時,應立即向事發地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及區應急局、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報告。情況緊急時,可以越級上報。
發生小型地質災害險(災)情后,事發地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1小時內書面報告區政府和區應急局、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政府2小時內書面報告市政府和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生中型地質災害險(災)情后,事發地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0.5小時內書面報告區政府和區應急局、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政府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政府和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生特大、大型地質災害險(災)情后,事發地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20分鐘內書面報告區政府和區應急局、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政府30分鐘內書面報告市政府和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緊急情況下可先電話報告,后續補報書面報告。
應急處置過程中,區政府及相關部門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應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5.2 先期處置
一旦發生地質災害險(災)情,區有關責任單位根據具體險(災)情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警示標志,按照預定的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避讓或采取排險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有關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級相關成員部門和單位、應急搶險隊伍及其責任人按各自職責立即到崗,緊急組織搶險救災。
5.3 應急響應
由事發所在鎮(街道)落實應急措施,開展搶險救災,并將應急工作情況報告區政府,同時報送區應急局、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應急局根據地質災害受災情況,與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一步溝通后,提請區政府啟動應急響應。
成立區指揮部。區指揮部辦公室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區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采取以下措施:
(1)災情收集與評估:建立風險災情收集評估組。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和區應急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教育體育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廣旅局、區民宗局等部門和相關地質單位等參加。負責收集災情發生情況、監測信息,跟蹤災情趨勢;組織專家論證災害體背景、地質條件,調查災害區地質環境和成災原因,分析發展趨勢,提出應急響應及救災建議。
(2)搶險救援:建立搶險救援組。區應急局牽頭,區消防救援大隊和組建應急隊伍的成員單位、企業、社會救援力量參加。組織制定救援力量調度方案,匯總、報告救援情況;開展以消防及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救援工作;幫助轉移受傷人員,清理災區現場,搶救國家重要物資,協助救災現場秩序維護;實施救災現場秩序管制,協助災區群眾安全撤離或轉移。
(3)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建立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組。區衛生健康委牽頭,區發展改革委、區公安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參加。組織制定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方案,組派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負責受傷人員的現場救治、轉運、收治入院,加強災區食品、環境、飲用水衛生監督,做好群眾健康教育、心理干預,預防控制重大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恢復災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秩序,匯總、報告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情況;協調、指導牲畜家禽的防疫工作;組織應急救援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安全監督與管理。
(4)次生災害防范處置:建立次生災害處置組。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區應急局、通州生態環境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單位參加。組織對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災害源進行調查,查明次生災害體的位置、面積、體量和危險程度等,組織制定次生災害防范處置方案,指導、幫助引發次生災害的企業開展搶險處置工作,協調專家參與現場處置工作,匯總、報告次生災害防范處置情況;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對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環境問題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啟動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響應機制;開展次生災害處置工作。
(5)基礎設施保障:建立基礎設施保障組。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區交通運輸局、區文廣旅局、區水利局、通州區供電公司、中國電信通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通州分公司、中國聯通通州區分公司、江蘇有線通州分公司等單位參加。組織制定基礎設施保障方案,組織對市政公用設施的防護、巡查、搶修和排險,盡快恢復災區供水、供氣,匯總、報告基礎設施保障情況;組織修復災毀的交通設施,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路線的暢通,組織、協調港口企業修復受損的港口基礎設施,保障港口物流的暢通;組織搶修廣電基礎設施;組織災毀、受損水利工程設施的除險加固和修復工作;盡快恢復電力供應,保證搶險救災和群眾正常生活需要;搶修、恢復通信基礎設施,保證通信暢通。
(6)群眾生活保障:建立群眾生活保障組。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和區應急局、區公安局、區財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城管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區紅十字會等單位參加。組織制定受災群眾救助方案,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和災民生活救助,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救災物資的接收、管理、分配、發放及監督使用工作,匯總、報告群眾生活保障情況;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保障工作,建立緊急情況下的糧食供應制度,保證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糧油供應;籌措、調度救災資金,及時下達救災經費并監督使用;組織救災物資的緊急調運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協調做好公園、廣場、綠地及人防設施等應急避難場所的開放;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市場監測工作,協調做好生活必需品等救災物資的供應保障工作;組織開展社會募捐,接收捐贈,對困難災民實施重點救助;開展救災資金和物資等審計監督。
(7)社會治安維護:建立社會穩控組。區公安局牽頭,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應急局、區衛生健康委、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信訪局、區文廣旅局、區人武部和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通州生態環境局等單位參加。組織制定社會治安維護方案,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保護,嚴懲危害搶險救災的違法犯罪行為,匯總、報告社會治安維護情況;負責重點部門和重要設施的安全保衛,協助維護社會秩序;組織、協調旅行社做好在災區的旅游團及游客的有序撤離。
(8)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建立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組。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文廣旅局、區應急局、區融媒體中心、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氣象局等單位參加。組織制定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方案,負責搶險救災新聞發布的組織和管理,協調、指導新聞單位做好新聞報道工作,把握宣傳導向,引導社會輿論,匯總、報告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情況。
(9)組織恢復生產:建立生產恢復組。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政府辦公室、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科技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總工會等單位參加。組織制定恢復生產方案,指導企業恢復生產和重建,匯總、報告恢復生產情況;籌措安排災后恢復生產和重建資金,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協助整頓和規范災后市場經濟秩序,指導商貿企業災后恢復經營和市場供應;負責農業應急救災資金、救災化肥、備荒種子等管理和災后恢復生產。
(10)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災害發生后,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牽頭,指揮部成員單位參與,組織各方面力量參加搶險救災,動員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區委宣傳部向社會公布災區志愿服務需求指南,協調指導志愿服務組織有序參與救災行動。團區委發動團員、青年參加志愿服務,投身搶險救災工作。區紅十字會開展社會募捐、參與推動獻血等活動,組織、指導紅十字志愿者參加搶險救災。
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時,區指揮部及成員單位先期按照預案進行處置,待上級指揮部統一指揮后,立即服從上級命令執行各項應急救援任務。
5.5 應急結束
在搶險救災工作基本結束、緊急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災害危害基本消除,交通、電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搶修搶通,災區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后,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宣布災區應急結束。
6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災害發生后,區、鎮、村三級應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為受災群眾提供臨時住所和應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做好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強化地質災害隱患和災害區域地質環境監測,確保重建工作的安全。
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將搶險救災期間緊急征用的物品依法予以歸還,對傷亡人員、應急處置人員、征用物資等及時進行撫恤、補助或補償。
6.2 生活救助
根據救災工作需要,區、鎮兩級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助活動。區紅十字會等相關部門發動社會、個人或機構展開救助活動,并按有關規定做好捐助款物的接收、分配、運輸、發放工作。
區指揮部群眾生活保障組負責對社會捐助資金和物資實行全過程管理,統籌安排好救災資金和物資。
6.3 評估總結
各工作組對職責履行情況開展評估,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對流程、職責等因素的適應性進行評估,提出改進建議,報區政府。
7 應急保障
7.1 救援隊伍
區應急局牽頭相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區消防救援大隊及相關等專業應急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救援裝備,經常性開展協同演練,提高共同應對地質災害的能力。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層應急搶險救災隊伍,加強日常管理和培訓。發揮團區委和區紅十字會作用,依托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社區建立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形成廣泛參與應急救援的社會動員機制。建立動態救援人員檔案,組織開展技能培訓。
7.2 物資與資金
區發展改革委要組織協調糧食、食品等生活物資的儲備和應急供應,組織搶險救援所需物資的儲備和供應,組織、協調應急救治藥品、醫療器械、醫療防護用品、消毒用品的供應和儲備;結合城市物流業的發展,合理建設物資的儲備網絡,完善救災儲備管理及社會動員征用制度,增強調控能力。區應急局會同區發展改革委組織建立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信息數據庫,確保地質災害發生時能及時調用。
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所必需的專項經費由區、鎮兩級政府財政予以保障,并按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對地質災害損失較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區財政局根據災區實際情況予以適當支持。對于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根據實際情況,由區政府請求市政府給予支持。
7.3 技術與指揮平臺
建立地質災害緊急處置工作科學決策咨詢機制。區指揮部聘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通信等方面的專家并建立應急管理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作用。
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地質災害信息監測、災害防治、預警等方面技術、裝備保障工作,建設、完善、更新地質災害應急基礎數據庫。
區應急局應建立各級互聯互通應急指揮技術平臺,配備必要的應急通訊裝備,形成上下貫通、反應靈敏、功能完善、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平臺,實現險情災情快速響應、應急指揮決策、災害損失快速評估與動態跟蹤、災害趨勢判斷的快速反饋,為搶險救災合理調度、科學決策和準確指揮提供保障。
7.4 避難場所
根據“平災結合”的原則,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應在城市規劃中按照“緊急撤離、就近疏散、避開危險”的要求,利用廣場、綠地、公園、學校、體育場館、人防工程等公共設施,因地制宜建立應急避難場所,設立應急標志,配備供水、供電等生活必需的基本設施。區各主管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設施維護與管理,制定應急避難場所啟用方案,并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演練。提倡公共場所和家庭配備避險救生設施和應急物品。
7.5 基礎設施
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督促各通信運營企業加強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定通信系統備用方案,確保地質災害應急期間通訊暢通。若災區公共通信系統被破壞,通信運營企業啟用應急機動通信系統,保證與災區的通信聯絡。
區融媒體中心和江蘇有線通州分公司完善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確保群眾能及時準確地獲取政府發布的權威信息。
區供電公司加強電力基礎設施、電力調度系統建設,保障應急期間重要場所、高危電力客戶的應急用電支持,盡快修復損壞的電力設施,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協調建立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緊急運輸保障體系,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機制。應本著平災結合的原則,組織一定數量的應急交通運輸工具,供應急救援使用,并建立應急交通工具動態數據庫。
8 監督管理
8.1 預案檢查
區應急局、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8.2 宣傳培訓和演練
區委宣傳部和區教育體育局、區文廣旅局、區應急局、區融媒體中心和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氣象局等部門要通力協作,開展地質災害防范科學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活動,增強社會公眾、在校學生的防災應急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建立健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培訓制度,結合實際,組織應急管理人員、救援人員、志愿者等進行地質災害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適時開展各種形式的應急救援演練。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要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救援力量,結合實際情況,從實戰角度出發,每年不定期組織一定規模的綜合或專項演習。區各有關部門、行業、單位要按照各自預案的要求,開展不同形式的應急演習,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8.3 預案制定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應急局會同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有關部門編制,必要時可組織專家評審,報區政府審定、批準、印發,報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備案。
為適應地質災害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機構調整等,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