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一、編制目的
機構改革后,各部門的職責發生了變化和調整,為高效有序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規范應急救援行為,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現對《通州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進行編制。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江蘇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江蘇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南通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南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通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編制本預案。
三、主要內容
預案共分八章。
一是總則。闡述預案的總體內容。包括預案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
二是突發地質災害等級。主要闡述如何劃分地質災害和地質災害臨災險情的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個等級。
三是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主要闡述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組成人員和部門職責分工。
四是預防和預警。主要闡述如何進行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以及響應,如何上報地質災害、險情和臨災征兆。
五是先期應急處置。主要闡述接到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地質災害臨災險情的報告后,如何進行應急處置和信息上報,以及如何啟動應急預案。
六是后期處置。主要明確了應急搶險工作結束后,財物清理轉移和恢復重建、生產自救工作。
七是應急保障。主要闡述區鎮村各級各部門要如何保障應急物資及其運送,緊急處置工作科學決策咨詢、搶險應急隊伍的組建以及基礎設施的維護。
八是監督管理。主要明確了預案的檢查、地質災害的宣傳培訓和演練、預案的備案管理以及發布實施。